2006年10月11日
加强城镇住房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发挥金融税收政策的调节功能,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合理制定拆迁计划,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近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实施意见》浮出水面。 未来几年,围绕五大关键词,一系列房地产管理“新政”将引导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住房供应结构
在开展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城镇住房建设规划,重点发展满足我市城镇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套型建设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应达到70%以上,并把住房套型比例总体要求统筹分解到各具体区域和落实到相关项目。
优先保证中低价位及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积极推行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法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坚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关键词:金融税收政策
充分发挥金融税收政策的调节功能,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关键词:合理拆迁
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总体要求合理制定拆迁计划,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坚持量力而行。没有列入拆迁计划或拆迁安置资金没有落实和补偿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拆迁。今年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水平以内。
境外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我市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工作、学习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得购买商品房。
关键词:住房保障
加快实施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社会受益面,对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多渠道的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机制,形成稳定规范的保障资金来源,每年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以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货币补贴的办法;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推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关键词:市场监管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从今年8月份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及评估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和清理,依法严肃查处违规销(预)售、违规转让、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不实评估等行为,并通过媒体曝光;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开展房地产企业诚信活动,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